(一)国家专项计划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各省(市、区)所属重点高校及我省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师范学院和贵州理工学院将面向全省71个县(市、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贵州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名单见下表)。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并在《贵州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二)地方专项计划
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师范学院和贵州理工学院面向我省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实施招收农村学生的地方专项计划。各高校具体招生计划数将在《贵州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三)高校专项计划
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将面向我省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实施招收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办法由各招生高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
二、报考条件
(一)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1.符合我省2025年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1.符合我省2025年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农村区域按照贵州省2024年城乡区域目录为标准确认。
三、审查程序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于4月20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注册报名。
考生申报后,于4月21日前,持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应届高中毕业生申报材料交至就读学校,由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送当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往届高中毕业生申报材料直接交至考生高考报名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特别提醒: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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