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相关主考学校:
近期,我们收到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三所高校来函,反映由于本校普通高等教育专业调整等原因,根据《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相关精神,将会影响高校担任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主考专业的学位授予,提出不再担任部分专业的主考学校。
经研究,决定调整《关于我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学等十七个专业的通知》(粤考委〔2023〕4号)中车辆工程等5个专业的主考学校,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并做好主考学校调整的告知、解释等宣传工作,确保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主考学校调整汇总表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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