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高校。
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07年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商业中学堂”,于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
学校现设本科专业63个,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18641人;2012年起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开办应用经济学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会计、金融、法律、应用统计、税务、保险、数字经济、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审计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在校研究生1062人;专任教师1186人,其中教授165人、副教授41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77人、占比57.08%;校园占地面积2138.37亩,校舍建筑面积81.83万平方米。学校位于武汉市光谷科创大走廊腹地,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倾力打造校园生态景观轴,疏朗别致,绿水环绕,林木葱茏,花香四季,人文智慧绿色相映生辉,获评省级生态园林式学校。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厚德博学、经世济民”校训精神,坚持需求导向、创新驱动、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依法治校办学方针,以学生为中心,建立完善德智体美劳育人体系,努力让学生获得更高质量学习经历,培养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的实践、实用、实干人才(简称“三有三实”人才)。
学校坚持学科建设龙头地位,主动对接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学科专业布局,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学科专业体系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工学、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协调发展,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建有区域经济发展与碳中和、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法学、现代服务业4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
学校聚焦聚力打造一流本科教育,聚焦聚力“三全育人”“五个思政”,积极建设好专业、好课程、好教材、好实验室、好课堂,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金融学、财政学、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法学、经济学、休闲体育、商务英语、新闻学、软件工程、财务管理、物流管理、保险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审计学、电子商务、动画19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财政学、货币金融学等8门课程获评国家级“金课”,81门课程获评省级“金课”,获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获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奖2项,建成国家级和省级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近两届省级教学成果奖获一等奖6项,获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
学校聚焦聚力发展学术生产力,坚持科研和社会服务协同推进,围绕国家新发展阶段的战略布局,在数字经济、低碳经济、长江经济带发展、楚菜产业、物流供应链等领域构建平台、汇聚人才、培育成果,已建成碳排放权交易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建有数字金融创新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建成其他国家级科研平台2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9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委省政府改革智库3个,与政府有关部门合作建立科研机构18个,与武汉市、荆州市、黄冈市、恩施州、荆门市、仙桃市、随州市、孝感市等开展战略合作。近5年,承担国家自科、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课题183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43项,其中获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1项;179份研究报告得到中央、省部级领导批示,一批研究成果直接转化为国家和地方政策法律、进入政府的规划和决策。
学校聚焦聚力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引育并重、聚才兴业,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事业心强、充满活力、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拥有国家级人才16人,省级人才92人。近年来,学校加强对台引才引智工作,先后引进全职台湾教师50名,得到国家和省对台工作机构和台湾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批准我校为“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示范点”,是我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
学校积极推动开放办学,先后与美、英、法、意、澳大利亚、加拿大等2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40多所著名大学或教育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开展师生互访、科研合作、联合培养和保荐硕士等实质性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蒙哥马利奥本大学合作举办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意大利乔凡尼·巴蒂斯塔·堤埃坡罗美术学院合作举办环境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引企驻校、共建共享,与政府、行业和企业深入开展“六个共同”多元化深度合作,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233个,建成国家级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6个,创新了校政行企合作育人、合作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
今天,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体师生正以勇于担当、从严从实、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的奋斗精神,奋力开启“新财经”改革新局面,奋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新征程,努力服务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湖北经济学院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信息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层次 | 招生科类 | 修业年限 (年) | 学费标准 (元/人/年) | 专业优势 |
1 | 大数据与会计 | 高起专 | 文理 | 2.5 | 2000 | |
2 | 工商企业管理 | 高起专 | 文理 | 2.5 | 2000 | |
3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高起专 | 文理 | 2.5 | 2000 | |
4 | 电子商务 | 高起专 | 文理 | 2.5 | 2000 | |
5 | 社会工作 | 专升本 | 法学类 | 2.5 | 2000 | |
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专升本 | 理工类 | 2.5 | 2000 | |
7 | 工程管理 | 专升本 | 经济管理类 | 2.5 | 2000 | |
8 | 工程造价 | 专升本 | 经济管理类 | 2.5 | 2000 | |
9 | 人力资源管理 | 专升本 | 经济管理类 | 2.5 | 2000 | |
10 | 行政管理 | 专升本 | 经济管理类 | 2.5 | 2000 | |
11 | 酒店管理 | 专升本 | 旅游管理类 | 2.5 | 2000 | |
12 | 烹饪与营养教育 | 专升本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2.5 | 2000 | |
13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专升本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2.5 | 2000 | |
14 | 网络与新媒体 | 专升本 | 新闻传播学类 | 2.5 | 2000 | |
15 |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专升本 | 经济学类 | 2.5 | 2000 | |
16 | 金融学 | 专升本 | 经济管理类 | 2.5 | 2400 | ◆★●☆○△ |
17 | 经济学 | 专升本 | 经济管理类 | 2.5 | 2400 | ◆◇☆○△ |
18 | 工商管理 | 专升本 | 经济管理类 | 2.5 | 2400 | ◇ |
19 | 市场营销 | 专升本 | 经济管理类 | 2.5 | 2400 | ◆★☆○ |
20 | 会计学 | 专升本 | 经济管理类 | 2.5 | 2400 | ◆★☆○ |
21 | 法学 | 专升本 | 法学类 | 2.5 | 2400 | ◆○△ |
22 | 视觉传达设计 | 专升本 | 艺术类 | 2.5 | 3200 | |
23 | 社会工作 | 高起本 | 文理 | 5 | 2000 | |
2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高起本 | 理工类 | 5 | 2000 | |
25 | 工程管理 | 高起本 | 理工类 | 5 | 2000 | |
26 | 工程造价 | 高起本 | 理工类 | 5 | 2000 | |
27 | 人力资源管理 | 高起本 | 文理 | 5 | 2000 | |
28 | 行政管理 | 高起本 | 文理 | 5 | 2000 | |
29 | 经济学 | 高起本 | 文理 | 5 | 2400 | ◆◇☆○△ |
30 | 金融学 | 高起本 | 文理 | 5 | 2400 | ◆★●☆○△ |
31 | 工商管理 | 高起本 | 文理 | 5 | 2000 | ◇ |
32 | 市场营销 | 高起本 | 文理 | 5 | 2400 | ◆★☆○ |
33 | 会计学 | 高起本 | 文理 | 5 | 2400 | ◆★☆○ |
34 | 法学 | 高起本 | 文理 | 5 | 2400 | ◆○△ |
35 | 视觉传达设计 | 高起本 | 艺术(文理) | 5 | 3200 |
备注:1.招生专业以2024年教育部审核批准为准;
2.学费标准以湖北经济学院财务处公示的2024学年收费目录清单为准,教材费 据实收取。
加◆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加◇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加★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加☆为省级品牌专业;
加●为国家专业综合试点改革专业,加○为省级专业综合试点改革专业;
加△为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专业。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年满17周岁的合法公民。
2.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符合“湖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及照顾加分录取项目”(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当年发布的成人高考考生报名须知)中相关要求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及照顾加分。
1、考试时间:2024年10月下旬,考生于考前一周在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详情见考生准考证上考试时间具体安排)。
2、考试科目
层次 | 报考类别 | 成人高考统一考试科目 | 总分 | 2023年最低录取分数线 | |
高中起点专科 | 文科 | 语文、数学(文)、外语 | 450 | 123分 | |
理科 | 语文、数学(理)、外语 | 450 | |||
专科起点本科 | 经济管理类 旅游管理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经济学类 | 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 450 | 113分 | |
法学类 | 政治、外语、民法 | 450 | |||
理工类 | 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 450 | |||
艺术类 新闻传播学类 | 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 450 | |||
高中起点本科 | 文科 | 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 | 600 | 155分 | |
理科 | 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 | 600 |
3、招生录取和注册入学
(1).学校依据当年湖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由湖北经济学院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2).新生须按照通知书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注册入学,无故逾期不注册者或入学资格复查认定不具备成人高考相应报考资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实行缴费注册制,学生完成入学报到流程后方可缴纳学费。学费由学生本人登录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https://hbueu.ls365.net/)在线缴费,学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线下缴费。请仔细阅读附件并及时缴费。详情查阅《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级新生入学须知》
温馨提示:招生咨询阶段我校不收取学费及其他费用。学生按学年向学校缴纳学费,每学年只缴纳当年学费;校外教学点不得代收代缴学费。
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生本人申报,按有关规定评审通过后,学校颁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