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农业教育起点之一。学校前身是清朝光绪年间由湖广总督张之洞于1898年创办的湖北农务学堂。几经演变,1952年,武汉大学农学院和湖北农学院的全部系科以及中山大学等6所综合性大学农学院的部分系科组建成立华中农学院。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列为全国重点大学,直属农业部。1985年,更名为华中农业大学。2000年,由农业部划转教育部直属领导。2005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2017年,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
党和国家领导亲切关怀。董必武、李先念等先后为学校题词和题写校名。1998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为学校百年校庆亲笔题词。2011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听取我校关于生物产业的汇报。2013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给我校“本禹志愿服务队”回信,勉励学校师生“与祖国同行、为人民奉献”。
校园环境得天独厚。校园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主城区,坐拥狮子山,三面环湖,拥有5平方公里山水校园,9公里浪漫湖岸线,10公里“林中路”,6.6公里湖光绿道,环境幽雅,风景秀丽,景面文心、情境交融的校园风貌引人入胜。
学科优势特色明显。首轮“双一流”成效评价,学校整体建设9项评价指标中,7项指标为第一档。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5个学科再次滚动入选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学科进入A类学科。14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前1%,2个学科领域进入前1‰,分布于农学、生命科学、理学、工学、医学、社会科学等6个门类。其中,进入前1%的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环境科学/生态学、微生物学、分子生物与遗传学)实现了农学、生命科学2个门类的全覆盖;进入前1‰的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实现了农学门类的全覆盖。
教育体系完整。现有学院(部)17个,本科专业6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全日制在校学生34048人,其中本科生19451 人,硕士生10418人,博士生3747人,留学生432人。
硕彦俊秀荟萃。现有教职工3022人,其中教师1701人,教授559人,博士后322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2人,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6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34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1人、岗位科学家58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6个,省部级优秀创新团队83个。国家教学名师5人,国家级教学团队7个。
教育教学改革卓有成效。累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0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25项。获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1项、国家首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1个、国家级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6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5项、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4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训计划”专业2个、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8门。 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教育部农业部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6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1个。
科技实力雄厚。现有全国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国家生物育种产教融合创新平台1个,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1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5个,部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31个,部省级研发中心46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7个,省级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7个。近5年,获批科研项目7570项,经费53.68亿元。在杂交油菜、绿色超级稻、优质种猪、动物疫苗、优质柑橘、棉花和玉米、淡水鱼等研究领域,取得一批享誉国内外的标志性成果。
精神文明建设成绩优异。1996年以来,学校连续十次被评为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2005年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08年以来连续获评全国文明单位。2017年获评首届全国文明校园,2020年再次荣膺这一荣誉称号。
发展愿景:到2035年,将学校基本建成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成为世界高等农业教育高地、农业科技创新策源地和优秀人才富集区。(数据截至:2024年12月)
华中农业大学2025年成人高等教育拟招生专业
(各省招生专业以2025年教育部审核批准结果为准)
培养层次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考试科类 | 拟招生地区 |
高起本 | 农林经济管理 | 5 | 理工类/文史类 | 湖北、西藏 |
工商管理 * | 5 | 理工类/文史类 | 湖北、西藏 | |
动物医学 * | 5 | 理工类 | 湖北、山西 | |
园林 * | 5 | 理工类 | 湖北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5 | 理工类 | 湖北、西藏 | |
水利水电工程 | 5 | 理工类 | 湖北 | |
会计学 * | 5 | 理工类/文史类 | 湖北 | |
专升本 | 法学 * | 2.5 | 法学类 | 湖北、海南、西藏、新疆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5 | 理工类 | 湖北、广东、新疆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2.5 | 理工类 | 湖北、广东、海南、西藏、新疆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2.5 | 理工类 | 湖北、西藏、山西 | |
土木工程 | 2.5 | 理工类 | 湖北、海南、西藏、新疆 | |
水利水电工程 | 2.5 | 理工类 | 湖北、海南、新疆、安徽 |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2.5 | 理工类 | 湖北、广东、山西 | |
植物保护 | 2.5 | 农学类 | 湖北 | |
植物科学与技术 | 2.5 | 农学类 | 湖北、西藏 |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2.5 | 农学类 | 湖北、海南 | |
动物医学 * | 2.5 | 农学类 | 湖北、广东、海南、西藏、新疆、安徽、山西 | |
林学 | 2.5 | 农学类 | 湖北 | |
园林 * | 2.5 | 农学类 | 湖北、广东、海南、西藏、安徽 | |
工程管理 * | 2.5 | 经济管理类 | 湖北、广东、新疆 | |
工商管理 * | 2.5 | 经济管理类 | 湖北、海南、西藏、山西、新疆 | |
会计学 * | 2.5 | 经济管理类 | 湖北、西藏、新疆 | |
人力资源管理 * | 2.5 | 经济管理类 | 湖北、海南 | |
农林经济管理 | 2.5 | 经济管理类 | 湖北、广东、西藏、安徽 | |
行政管理 * | 2.5 | 经济管理类 | 湖北、西藏、新疆 | |
土地资源管理 | 2.5 | 经济管理类 | 湖北 |
注:1. 带“*”号的专业为重点专业;学习形式均为非脱产。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年满17周岁。
2、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考试。凡在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包括外省考生在我省报名),须提供长期在报名所在地生活或工作的证件、证明材料。
3、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按要求在当地教育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平台上报名、上传资料并接受资格审核,报名系统将对考生个人身份、户籍、学历、照片等关键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完成交费的方可参加考试。
2、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与成人高考其他类型考生同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
3、报名时间一般为8月下旬至9月初,各省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以当地省份教育考试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二)考试科目
注:考试时间一般为10月中下旬,具体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在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2、学校在各省各类别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3、学校认可教育部和招生省份教育厅公布的有关2025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及提档照顾政策。
我校在湖北省内成人高等教育学费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鄂价费〔2006〕183号)收取,学费标准及项目见我校网站“校务公开”栏目(http://cwb.hzau.edu.cn/xxgk.htm)。
温馨提示:招生咨询阶段我校不收取学费及其他费用。学生按学年向学校缴纳学费,每学年只缴纳当年学费;校外教学点不得代收代缴学费。
1.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通过相关实践考核,成绩合格,可获得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华中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2. 符合《华中农业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按规定申请华中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